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第七轮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1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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