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微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4009124号
你(单位)于 2025年11月25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38404)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生产地址由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名郡路81号,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路 333 号变更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名郡路81号。
2025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