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宿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关于核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情况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13〕53号)要求,现就核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请尽快下载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电子版(安徽省)(附件1)、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附件2),认真核对本单位涉及品种。
二、核对中发现企业品种在“安徽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电子版”中遗漏的,请填写补报品种表(附件3),补登品种相关批准信息必须与国家局外网国产药品数据库信息一致。
三、若“安徽省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电子版”信息有误的,有关企业按程序申请修正国家局外网药品数据库,基本药物数据库可联动修改。
四、请各市局、广德县局、宿松县局督促辖区内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做好相关工作,并于2013年5月13日前将补登品种信息报省局药品注册处(可先将 “补报品种表”电子版发送jbding@ada.gov.cn,随后加盖公章寄送省局注册处)。
联系电话(传真):0551-62999267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