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关于2024年9月25日受理注销国药器械瑞华(成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于2024年9月26日起对拟注销国药器械瑞华(成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公示,在1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国药器械瑞华(成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持有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川AA028a00066;经营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马超东路 266 号1栋 1808、1807、1801号;法定代表人:彭雪松;主要负责人:刘自芸;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药品)(以上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