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好明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和《兵直统筹区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业务经办流程的通知》,对你单位提交的变更申请,我中心按流程进行考察,存在摆放过期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评估不合格,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3号)第八条规定,决定解除你单位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1年内不得申请定点准入。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11月26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991-8800734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碱泉街2号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301室
兵团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