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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三明采购联盟呼市专区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4

各相关医药机构、生产配送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三明采购联盟呼市专区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现将三明采购联盟呼市专区药品耗材集采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耗材约定量货款及超量采购预付金,由医保基金先行垫付并直接结算,医疗机构按要求定期归还医保基金。

二、鼓励将定点零售药店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集采直接结算范围,医药机构可通过平台报量并预存约定量货款至呼和浩特市医药采购中心结算账户下对应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结算账簿,与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同步开展集采药品耗材直接结算。

三、三明采购联盟呼市专区平台订单自2025年2月1日起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请相关医疗机构将此日期前的订单及时清算。

联系方式:  招采服务部   0471-3908541

财务结算部   0471-3908547

呼和浩特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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