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机构:
2023年本市组织的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以下简称“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首年协议期期满,按照发布《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京津冀“3+N”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到期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已组织中选产品价格联动及增补申报有关工作,现就开展本市组织的两类医用耗材到期接续第二年协议期报量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本次联合带量采购起搏器类为双腔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02040205800001、C02040205800002、C02040205800003、C02040205800004、C02040205800005、C02040205800006的产品。按注册证型号及功能属性区分采购单元。
(二)冠脉药物球囊类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02020600200001和C02020600200002。按注册证区分采购单元,同一采购单元包含所有规格型号。
二、填报主体
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各医疗机构应于11月22日至29日期间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unitLogin)以下简称" 招采子系统" ,进入“耗材招标管理-带量采购-带量采购项目列表"功能填报续签需求量,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医疗机构登录招采子系统查询价格联动后中选结果,参考两类医用耗材产品上一年协议期协议采购量,填报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原则上需求量在上一年协议期协议采购量上下20%内浮动,超过此范围的应提交说明,如无需调整,医疗机构可直接确认提交续签需求量。第二年协议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9日,本次申报需求量为这1年的需求量,其中2024年4月30日后已采购使用的中选产品计入第二年协议期。
四、工作要求
(一)采购主体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并指定熟悉业务的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报送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采购需求量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盖章件。
(二)超过填报规定时间,药采中心原则上不接受采购需求量数据的提交和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采购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药采中心进行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10-55528886
(技术支持)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传 真:010-55528884
服务时间:9:0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