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保局,各省属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集采和省际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在我省落地实施,按照《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2)》《冠脉导引导管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方案(JX-HC2024-01)》《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JZJLC-2024-1)》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一)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1)。
(二)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附件2)。
(三)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单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附件3)。
(四)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连发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附件4)。
二、采购主体
全省参加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冠脉导引导丝类、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以下统称医疗机构)
三、执行时间和采购周期
(一)执行时间
1.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首年采购周期为2025年3月10日-2026年3月31日;国家组织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首年采购周期为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2.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20日起执行。首年采购周期为2025年3月20日-2026年3月31日。
3.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3月20日起执行。首年采购周期为2025年3月20日-2026年3月31日
(二)采购周期
1.国家组织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采购周期内,原则上每年签订采购协议,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9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首年未填报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如新增采购需求,须签订采购协议,采购协议也可签约至采购周期结束,同时在协议中明确每年采购量等相关内容。
2.冠脉导引导丝协议期满接续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到期后可视情况延长1年。在采购周期内,由医疗机构发起与中选企业及其指定的配送企业每年签订采购协议。同一中选企业的需求量允许在同一企业同一品种不同注册证间调整。
3.血管组织闭合用结扎夹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采购周期为2年。首年采购周期结束后,综合考虑采购使用、市场供应、临床需求等情况开展协议续签工作,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四、中选产品信息确认
中选产品在贵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fuwu.pubs.ylbzj.guizhou.gov.cn/hsa-pass-hallEnter/index.html#/)(以下简称“系统”)执行。
中选产品未在系统挂网的,中选企业通过登录系统-业务导航-流程指引-耗材挂网数据管理-耗材挂网确认步骤,进行挂网确认。已在系统挂网的耗材在执行初始日起,将由系统自动调整项目及价格,企业无需进行操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确保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中选企业是生产、供应、配送的第一责任人,采购周期内,中选企业必须保证中选产品的配送覆盖全部采购主体并及时保质、足量供应。生产企业要加快与配送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搭建配送关系,请相关采购主体做好有关品种的备货工作,以确保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三)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确保任务量的完成,在协议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仍按中选价进行采购与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四)各医疗机构应通过贵州医疗保障公众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进行交易,不得线下采购中选品种。医疗机构不得变相或以SPD供应商名义收取配送企业其他费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