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等要求,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重庆药品交易所在前期开通国家医保代码维护功能基础上,现已开展国家医保代码库数据信息关联工作。结合此项工作开展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国家医保代码关联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已在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挂网的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企业应及时做好医保代码关联工作(国家医保代码尚未覆盖的产品除外)。
二、时间要求
请各企业在11月30日前完成国家医保代码关联工作,以免影响后续产品交易。
三、操作方法
相关企业登录招采系统,进入“器械管理”》“医保代码管理”》“医保耗材代码关联”对其规格型号关联相应的国家医保代码。
四、注意事项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务必确保信息填报及时、准确,编码信息须与医保分类与代码数据库保持一致。
(二)医保代码关联工作中,如有数据维护上传等相关问题,请联系客服400-039-2233或加入器械卖方会员QQ群:340501973咨询。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