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M-HC2022-1)要求,为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产品的采购和使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本次采购品种为血糖试纸、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雾化器、一次性使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一次性使用静脉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肠内营养输液袋、一次性使用宫颈球囊导管(详见附件)。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其他医保协议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参加(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三、采购周期
本次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采购周期为2年,自2022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四、主要任务
(一)中选产品挂网。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娄底专区医用耗材平台”挂网采购,非中选的同品种可按原价格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娄底专区平台”(https://loudi.udplat.com)(以下简称娄底专区平台)申请挂网,申请挂网日期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
(二)确定配送关系。中选企业作为配送责任第一人,应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自主选择配送覆盖范围广、配送能力强、企业信誉度好、医疗机构认可度高、服务好的配送企业进行配送。2022年9月23日前,中选厂家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授权(同一厂家至少需授权2家配送企业),配送企业在取得配送授权后,需到娄底专区平台对该品种进行配送申请,同时上传配送授权函。各配送企业要备足货源,保障临床使用。
(三)落实采购任务。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不得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品种数量、器械委员会评审等为由影响中选产品的合理使用。在采购周期内,中选医用耗材及非中选同类品种都须通过“三明采购联盟(全国)娄底专区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禁线下采购。严格执行中选产品价格,严禁各种形式的二次议价。采购周期内,如同产品在全国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中产生更低中选价格,中选企业须主动进行价格联动。采购周期内各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少于同类品种采购总量的70%,其中不区分AB组的产品,最低价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少于采购总量的50%;区分AB组的产品,A组最低价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少于采购总量的50%(血糖试纸A1、A2组最低价中选产品的采购数量合计不少于采购总量的70%)。中选产品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采购执行的,由采购主体与中选企业等协商解决。
(四)加快货款结算。医疗机构作为货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与企业进行货款结算,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第三个月底(从验收合格当月开始计算),切实降低中选产品生产企业交易成本。积极探索由医保基金直接结算中选产品货款。
(五)加强监督考核。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做好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要及时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使用、回款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增加相应协议条款,明确采购任务、货款拨付、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等。对未按要求进行采购使用的医疗机构,视情况分别采取约谈、暂缓或拒付医保金、扣减年度医保预留金等措施予以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医保部门,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要相互配合协作,加强对中选产品采购使用、质量安全、供应保障的监督管理,并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
(二)加强监测监管。各县市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等情况,对辖区内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无法解决的短缺问题等,及时上报。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医保部门,各医疗机构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强化医务人员对国家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及时消除群众对临床产品替代的顾虑,妥善回应社会的关切。
本次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从2022年9月26日起执行。各医疗机构目前采购使用的产品,属于此次中选产品的,自9月26日起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库存和价差等问题由生产企业协商配送企业妥善解决。原采购的非中选同类产品可按平台原购进价“零差率”销售至2022年10月31日。
娄底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