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生产、经营(配送)企业:
为做好下一步工作,请各参与我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企业〔特别是起搏器、冠脉球囊、人工晶体、骨科脊柱、一次性使用套管穿刺器、吻合器、人工硬脑(脊)膜补片、疝气补片、中心静脉导管等相关产品企业〕抓紧于2021年2月24日前登录“福建省医疗保障局-药械采购-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耗材交易系统-耗材采购明细”(网址:http://ybj.fujian.gov.cn/)模块对本企业相关耗材产品销售数据进行核对,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于属于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范围内的医用耗材,请企业核对公立及军队医疗机构相关耗材产品销售数据,确保2020年销售耗材产品在平台上均有成交记录。如有遗漏,请生产企业、经营(配送)企业及时与对应医疗机构沟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补录上传及确认工作。
二、对于不属于阳光采购结果全省共享工作范围内的医用耗材,请企业提前统计各公立及军队医疗机构2020年销售数量及最低销售价格,具体上报时间请关注后续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登录平台进行核对,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福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