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医保办发〔2024〕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流程,高效优质办理挂网交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处理
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新品挂网申报渠道全天开放,企业可实时提交挂网申请。集中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执行挂网,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申报途径
企业登录贵州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业务导航—生产/代理企业业务流程指引(药品/医用耗材)—企业药品/医用耗材挂网申报,按流程进行申报。
三、工作要求
企业应严格按要求进行规范、准确申报,申报的价格信息,在执行过程中长期接受社会监督,随时接受相关质疑。提供虚假证明资料、选择性提供材料或采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挂网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医保局信用评价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0日起执行。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