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和静脉留置针类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续约工作,实现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接续,现就续约事宜通知如下:
一、续约品种
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类和静脉留置针类。
二、续约原则
(一)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原则上沿续上一采购周期中选结果。中选产品有新的全国最低中选价,需联动已执行的新的全国最低中选价,并承诺按中选价格足额供应河北市场,价格承诺函(附件)需盖章后发送至邮箱:hbybcgzx@163.com。
价格承诺函提交时间:2023年 6月1日-6月5日。
(二)采购周期。自2023年7月1日开始,采购周期一年,到期后可根据采购和供应等实际情况延长采购期限。
(三)约定采购量。第三个采购周期的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第二采购周期的约定采购量。
三、有关事项
(一)被国家和各省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失信等级,或被列入现行《全国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企业风险警示名单》的原中选企业不得续约。
(二)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配送关系选择时间:2023年6月10日-2023年6月19日。各中选企业应按时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以免影响后续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交易等工作,中选企业每个统筹区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