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4号)《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0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中心对2023年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中部分医药企业进行了信用评级处置,现请相关企业(见附表)至我中心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拟评级通知。
领取时需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逾期视为送达。
领取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械交易处
联系电话:0851-85971605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