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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的通知》(吉公资发〔2024〕7号),现将2024年10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申报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4年10月体外诊断试剂配送企业列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4日。
三、申诉质疑
(一)审核未通过的配送企业,在公示期间可以根据系统内提示的原因对企业信息进行修改后重新提交。
(二)未在系统内上传《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企业,请在公示期结束前及时上传,公示期结束仍未上传的,按照审核不通过处理。具体承诺书文本详见《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的通知》(吉公资发〔2024〕7号)中的附件7。
(三)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 jlqxdlcg@163.com。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
四、联系电话
0431-81866951,81862985。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