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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国家联审通办审核结果公示及挂网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第20250106批)
发布时间:2025/01/22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根据《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云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动态挂网方案的通知》(云医保〔2022〕92号)及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医用耗材挂网申报工作,切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要求,云南省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50106批)及国家联审通办(第20250106批)信息审核工作已完成。现将审核结果公示和挂网交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

  (一)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产品公示查询。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产品公示查询,选择公示中的医用耗材信息进行申诉或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二、国家联审通办

  (一)请企业进入国家招采子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2025年1月26日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zhjgk701@126.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医用耗材国家联审通办(第20250106批)+企业名称+申诉质疑”

  (三)申诉或质疑材料要求:

  1.申诉材料不再接受申诉企业对其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2.申诉或质疑材料应包含: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3.上述(2)中材料应按要求签字、加盖鲜章后以PDF形式上传,证明材料大小不得超过8M。

  4.提交申诉、质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三、公示期: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6日。

  四、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按照处理结果通知或公告执行,不在本批次挂网执行范围。审核不通过且未涉及申诉、质疑的本批医用耗材,待公示期满后企业可选择完善相关信息后申报。

  五、挂网交易目录

  经审核通过,不包含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本批医用耗材,将于2025年1月27日起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请企业进入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招采子系统入口→耗材招标管理→耗材申报管理→产品公示查询。

  挂网方式按《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常态化挂网工作的通知》执行。

  六、挂网医用耗材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如出现瞒报、谎报、错报、漏报等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申诉、质疑咨询联系电话:综合监管科0871-65330065、65332056

  挂网咨询联系电话:0871-65167613、65388795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71-65379183、65165512

  联系地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七楼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701、702室

 

 

                                            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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