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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5年8月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6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和《关于更新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部分日常业务办理事项及要求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针对企业提出的修改内容我中心进行核实,核实符合标准的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核查出全国挂网最低价的,将按最低挂网价执行限价采购,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 
一、公示内容 
已挂网产品本月联动全国省级挂网价格、价格调整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5年8月25日至27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四、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申、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jlsggzyqxc@163.com
联系电话:0431-81866951 

承办人:刘彤欣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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