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经营)企业:
在补片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辽宁省牵头组织,吉林省参与)执行期间,部分中选产品企业信息、国家库医用耗材分类代码、注册证编号等发生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省际联盟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变更明细及吉林省系统内匹配code和价格(详见附件1)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
三、公示方式
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耗材通知公告”栏发布相关公示内容,在附件中查看。
四、申诉质疑
对公示内容申报信息有异议的,由被授权人按照“谁举报谁举证”原则,通过电子邮箱(jlsqxcyw@163.com)发送,附法人授权书、质疑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五、相关要求
(一)涉及变更价格的中选产品,公示期结束后,按变更后的中选价格执行。
(二)目录中已匹配code编码的产品(详见附件1),将按照匹配到code编码执行,不需要重复增补产品信息和维护价格等操作。请相关企业核实中选产品code编码匹对情况。
(三)对目录中未匹配到code编码的产品,企业需要在系统内增补产品code信息。中选企业使用账号和密码通过基础数据库填报企业信息,增补中选产品信息,并提交送审。申报方式及流程参考《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产品增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补片类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在增补产品时需填报带量采购中选价格,中选价格可在联盟省份中选择不少于三个省份进行维护,少于三个省份将无法提交送审。中选价格及中选产品详细信息见《省际联盟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变更明细及吉林省系统内匹配code和价格》(详见附件1)。
(四)涉及中选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型号、生产企业、申报企业、医保分类代码、注册证等信息变更,请生产(经营)企业于每月1日至10日,按照挂网产品日常信息变更程序处理。操作方法及需要递交的材料,请参考《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的通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服务指南-下载专区-药械采购)相关规定操作。
(五)如有企业故意不配合进行变更的,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对相关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处置。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1866951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