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湖南省低值医用耗材市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在创口敷料类历史采购数据标化工作中,部分企业历史采购数据存在漏报、错报等情况。根据工作实际,现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查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确认产品在医疗机构有采购记录,但不在《关于邀请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相关企业维护产品目录的通知》中附件1企业名单内或存在产品数据漏报的,需提供产品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体现产品规格型号)并填写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联采办。证明资料未盖章或销售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相关数据经医疗机构核实确认后,予以新增。
二、医疗机构上报的产品在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内未曾在市面上销售过的,请填写附件2、3,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联采办,经核实无误后,相关数据予以删除。
以上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档(PDF盖章件和excel表格,以“企业名称+附件名称”格式命名)报送至指定邮箱。未递交资料或超出规定时间递交资料的,视为放弃。
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17点。
联系邮箱:xtsyyjchsjzx@163.com
湖南省低值医用耗材市际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
(湘潭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