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19号)的要求,已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与确认,现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17:00。
如有异议,企业须在公示期内通过省招采子系统(耗材招采管理-公示期申投诉-添加反馈-选择批次(241106-241112耗材))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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