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工作安排,现将关于公示输液港等24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到期接续采购产品报名及材料申报结果的通知、关联关系以及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日。
二、报名及审核结果
申报企业请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子系统(http://ylbzj.hebei.gov.cn/tps-local),进入“耗材联采—项目管理—项目列表”,选择“输液港等24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接续采购”,点击“产品报名结果公示”查看结果。
三、申投诉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登录平台,进入“耗材联采”,通过“申投诉管理”-“发起申投诉”-“新增”发起申(投)诉,并提交材料,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未在公示期提供证明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四、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申报结果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将复议材料发至邮箱(hbybcgzx@163.com),逾期将不再受理。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五、有关要求
已报名企业,如存在未办理CA、CA丢失或损坏等无法使用CA的情况,请按照《关于加快数字证书申领的通知》(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2900)及时完成办理,以免影响报价与解密。
六、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