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报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用耗材挂网采购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企业申报产品信息(截止至上个自然月)进行公示(第十九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信息
(一)审核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2、3)。
(二)产品转产后新申报的产品(详见附件4)。新产品发布执行后,旧产品将停止交易。
(三)审核不通过的产品请企业登录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查看原因并更正,按重新申报时间纳入相应批次审核。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6日。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请务必检查“产品基本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如果有误,请向国家医保局申请完善数据(招采子系统中“包装单位”对应国家动态维护平台的“计价单位”)。
(二)在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行申诉及澄清(操作手册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下载)。
(三)企业应据实申诉、质疑,对举证不实、虚假材料、恶意投诉等不诚信行为,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进行失信行为信用评级。
(四)审核期间因国家医保数据更新,数据发生变化的,以最新数据为准,产品在公示期间请务必检查所有信息是否正确。
(五)公示时对数据有异议的,在“企业申报产品公示”界面内,对产品进行反馈。
(六)审核或公示期间,因医保数据更新而被删除的数据将无法公示或公布。
业务咨询电话:0771-8600407,QQ群:1067251704、869090283
(2选1,请勿重复加群。)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20日